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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最新通报!涉及宝应……

时间:2023-12-09 来源:江南全站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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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六个一”突击行动,深入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为建党100周年创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6月29日,市应急管理局公布了各地查处的第二批10起安全生产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典型案例,提醒全市各地各单位以此为鉴,时刻紧绷安全生产弦。

  2021年3月23日,宝应县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一体式配电房上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一生产经营场所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执法人员下达《现场检查记录》和《责令整改指令书》,并对该公司做立案查处,给予人民币2.2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1年3月24日,宝应县应急管理局在举报核查中,核实该单位2月9日液氧储罐灌装液氧过程中,罐体底部存在泄漏,有珠光砂溢出。经查,2020年7月份以来,该单位未对该液氧储罐附属安全设施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从业人员通报。执法人员下达《现场检查记录》和《现场处理解决措施决定书》,并对该公司做立案查处,给予人民币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1年1月16日,高邮市应急管理局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2020年未按规定完成本年度应急演练计划,未如实记录2020年人员教育培训内容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执法人员下达《现场检查记录》和《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并对该公司做立案查处,给予罚款人民币4.5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1年3月15日,高邮市公安局向高邮市应急管理局移交了胡玉辉等人未经许可经营汽油的证据材料。经调查发现,胡玉辉存在未经许可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的行为。2021年5月20日,高邮市应急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经营活动,没收违法来得到的人民币1.28万元,并处罚款人民币15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1年4月13日,仪征市应急管理局执法检查,发现该企业存在未开展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员工粉尘防爆专项安全教育培训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责令该公司限期整改。4月24日,执法人员对该公司做立案调查,5月28日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1.5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1年3月16日,仪征市真州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全检查,发现该公司未依规定对有限空间作业进行辨识、提出防范措施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责令整改。3月19日,真州镇人民政府对该公司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4月21日,决定对该公司罚款0.9万元,对其主要负责人罚款0.3万元。

  2021年5月1日,江都区应急管理局执法检查,发现该单位装配车间使用的油漆、稀释剂等危险物品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未依规定定期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执法人员下达《现场检查记录》和《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并对该单位做立案查处,给予罚款人民币3.75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1年5月21日,邗江区应急管理局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未为1名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未在生产车间配电箱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执法人员下达《现场检查记录》和《责令整改指令书》,并对该公司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6月17日对其作出罚款2.375的行政处罚。

  2021年5月18日,广陵区应急管理局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消防泵房未按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进行辨识、提出防范措施、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存在厂房出租但未与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未在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且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执法人员下达《现场检查记录》和《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并对该公司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给予罚款人民币4.475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1年4月20日,扬州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未依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未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未在危化品库房和危化废料库外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准;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4月20日,执法人员下达《现场检查记录》和《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市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做立案查处,给予人民币10.7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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