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货值近百亿美元 江苏公布监管十大典型案例 涉及贸易欺诈等进出口工业品/h1>

时间:2024-01-12 来源:新闻中心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6日讯(通讯员 苏轩)记者从江苏检验检疫局获悉,今天该局公布了2017年江苏进出口工业品检验监管典型案例。

  2017年,江苏检验检疫系统共检出不合格进出口工业品2.69万批、货值97.47亿美元。对507批不合格进口工业产品实施退运或销毁,其余不合格产品经技术整改合格后准予入境。

  案例一全国系统首次通过退运调查查获出口假冒伪劣案2017年9月,在江阴口岸对两批出口至韩国而遭退运的不锈钢制品做出详细的调查发现,两批货物均以低等次的200系列不锈钢冒充高等次的304不锈钢,同时确认该公司向出口商提供的质保书系伪造,冒充张家港某企业的商标,涉嫌严重假冒伪劣,且涉案货值较大。检验检疫机构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目前公安机关已对主要嫌疑犯采取强制措施。此案为全国系统首次通过退运调查查获并移送的出口假冒伪劣案件。

  2017年,江苏检验检疫局深入开展“清风行动”,在重点口岸组织出口打假专项行动,共对53家涉嫌假冒伪劣进出口企业实施了禁止进出口、行政处罚和移送相关部门。

  案例二严防环保项目不合格的煤炭进口2017年10月,检验检疫机构对南京口岸一批重达4.56万吨、货值268.54万美元的进口印度尼西亚煤炭实施检验后,发现硫分含量高达3.43%,远超于《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的限量要求。检验检疫机构依规定及时作出退运处理,成功避免了境外环保不合格煤炭向我国的转移。

  2017年,江苏检验检疫局共受理进口煤炭报检2823.61万吨、20.62亿美元,在南京、镇江、盐城、太仓等口岸检出环保项目不合格煤炭12.56万吨、737.99万美元,均作退运处理,防止了劣质煤炭进入我国。

  2017年2月,检验检疫机构对太仓口岸一批来自美国的铝废碎料实施检验时,发现货物夹杂大量废木条、废纸板、废轮胎和水泥石墩,铝废碎料重量仅为货物总重量的10.7%,与国家环控标准不符,且涉嫌严重商业欺诈。检验检疫机构对该批货物作出退运处理,避免了“洋垃圾”向我国转移。

  进口废物原料作为高风险产品,江苏检验检疫局一直严格施检、认真把关,坚决杜绝“洋垃圾”非法入境。2017年,江苏口岸共进口废物原料579.24万吨、12.77亿美元。在连云港、南通、江阴、太仓等口岸共检出环保项目不合格废物原料1.80万吨、182.21万美元,有效保护了国家环境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

  案例四成功退运放射性超标的韩国坐毯2017年5月,检验检疫机构在连云港口岸对来自韩国的客轮实施入境查验时,发现旅客携带的5包行李放射性超标。经进一步检测,行李内的5块坐毯含放射性元素钍232(Th232),不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要求,可能会对使用者造成慢性辐射危害,对使用者安全健康存在极大危险。

  经调查,5块坐毯均为韩国产的“RAYRON”品牌坐毯,产品说明书显示产品成份为ELEX(导电纤维)及银丝、电气石等,含有负离子、铜离子,具有防静电、抗菌、除臭等健康保健功效。因销量较好,国内某商行在韩国市场采购,委托代购带回,准备国内销售。该批货物已由当地海关、边检等部门配合,成功退运出境。

  2017年10月,检验检疫机构对苏州某公司一批进口一次性使用活检穿刺针检验时发现,该批穿刺针原产国意大利,但是未能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全部的产品均无中文标签和中文说明书,产品包装上未列明代理人的名称、住所及联系方式;对一批进口蓝牙血压计实施现场检验时发现,该批蓝牙血压计原产地为中国台湾,未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未加贴电器电子科技类产品有害于人体健康的物质限制使用标志,产品随附文件也未标注有关信息。检验检疫机构对上述两批货物分别实施了销毁和退运处理。

  进口医疗器械事关患者切身利益,其质量安全不容忽视。江苏检验检疫局历来格外的重视进口医疗器械检验监管,2017年共检出不合格160批次、1520万美元。连续发现多批进口医疗器械未获得注册证,且产品铭牌无相关中文信息或未加贴电器电子科技类产品有害于人体健康的物质限制使用标志,存在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共对外索赔4批次,退运5批次,销毁6批次。

  除了在口岸一线对进口商品做好法定检验,江苏局持续开展了法定检验目录外进出口商品的监督抽查。抽查结果为,进口文具的质量状况不容乐观。2017年,江苏检验检疫局共抽查圆珠笔、橡皮、记号笔等文具类商品147批次,经检验测试发现不合格130批,不合格率88.4%。存在的主体问题包括产品标识不全、物理性能不合格、化学性能不合格等。其中,26批文具重金属铬、铅含量超标,消费者使用的过程中存在重金属中毒风险。对于监督抽查发现的不合格进口文具,检验检疫机构均按照相关规定要求经销商采取技术整改、销毁、退运等措施,并将相关风险信息上报国家质检总局。

  广大消费者在选购进口文具时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挑选出正规经营单位,注意查看文具上的标识说明,选择安全的文具。

  2017年5月,检验检疫机构对常州某公司一批出口新加坡的危险化学品液氩实施现场检验时发现,储存液氩的TANK罐发生破损泄漏。检验检疫机构立即要求企业停止出口该批货物,并监督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排空了TANK罐内危险化学品。除此之外,在张家港、吴江等口岸成功处置了4起进口危险化学品包装破损泄漏和2起船装危险化学品泄漏事件。苏州、江阴等地检验检疫机构还严厉打击危险货物瞒报谎报、漏报漏检等违法行为。

  危险货物及其包装检验监管工作与国家经济安全、公共发生安全和人民生命安全直接相关。2017年,江苏检验检疫局共检出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不合格1695批,约谈问题企业20余次,对6起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2017年2月,检验检疫机构对破坏重量检验现场条件的某香港籍货轮实施了行政处罚。该轮在南通港锚地擅自向压载水舱中加注压载水,破坏了重量检验现场条件,导致虚增货物重量270吨,货值23.8万美元。国家质检总局发布警示通报,将该轮列入重点监控船舶名单。

  近年来,江苏检验检疫局持续开展以打击法检商品数重量贸易欺诈行为的“口岸天平行动”,打击国际海运“缺斤少两”的欺诈行为,有效维护贸易公平。2017年,江苏口岸查获短重率超5‰的重大短重2564批次,短重重量53万吨,潜在损失1亿美元;成功处置75起数重量索赔案,同比增长63%,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4900多万元,其中连云港一起铜精矿短重案成功索赔587万元。

  案例九贯彻中国ROHS2.0版,加强有毒有害于人体健康的物质入境验证2017年,江苏检验检疫局加强进口电器电子科技类产品有害于人体健康的物质限制使用标识入境验证,有明确的目的性地加大实物验证和实验室抽测力度,发现多起进口商随意加贴或伪造相关有害于人体健康的物质限制使用标识的情况。其中很典型的如苏州某企业从香港进口216个升降机控制器,加贴的有害于人体健康的物质限制使用标识为绿标,但企业没办法提供相关的检测报告。经检验检疫机构抽样检测,发现该产品的部件蜂鸣器触片铅含量为104300mg/kg,不符合GB/T26572-2011规定限量值1000mg/kg的要求,与产品加贴的绿标不符。

  2016年7月1日,我国新《电器电子科技类产品有害于人体健康的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正式实施,简称中国ROHS2.0版。该《办法》对电器电子科技类产品使用有毒有害于人体健康的物质的种类做出了更严格规范。江苏检验检疫局严格贯彻国家要求,2017年在苏州、无锡、镇江、太仓、常州、泰州等多个口岸查验中发现进口电器电子科技类产品有害于人体健康的物质限制使用标识不合格,对不合格产品均按规定分别采取了退运、销毁或整改处理。

  案例十严格进口暖气炉能效项目监管,保护消费者权益2017年,江苏检验检疫局检出太仓口岸进口的2批次、536台意大利产燃气暖浴两用炉加贴的能效标识与备案信息不一致,能效标识缺少基础信息,依据的能源效率强制性国家标准非最新适用标准;检出无锡口岸进口的一批荷兰产冷凝式燃气暖浴两用炉,生产商和进口商在产品不适用能效等级标准、也未实施相关能效产品备案的情况下,私自在销售包装和设备本体上标示中国一级能效标识,存在冒用能效标识欺骗消费者的嫌疑。上述不合格产品均依规定进行处理。

  近年来,国外燃气暖浴两用炉作为高档耐用消费品产品大量进入中国市场,能效标识成为众多购买的人选择燃气暖浴设施的重要参考。部分国外厂商在其产品不符合能效标识要求的情况下,冒用高等级能效标识误导广大新老用户,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江苏检验检疫局加强执法把关,对相关这类的产品强化能效标识实施严格的入境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