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相关文档/h1>

时间:2024-02-05 来源:新闻中心

  近日,河钢承钢液氩槽车尾气回收系统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对带压液氩槽车尾气进行回收,创造了可观的经济效益。为客户充装液氩产品时,在充装泵预冷、液氩槽车泄压等过程中,会有大量的氩气放散,不可避免地造成氩气产品的损失。

  针对此问题,该公司专业方面技术人员多次进行现场调研,研究相关材料,采纳可行性建议,同时与安全专业管理人员深入交流,最终确定液氩槽车尾气回收系统改造方案。回收后的氩气采用一台压缩机的吸入缓冲罐作为缓冲容器,经过复热、缓冲,经压缩机压缩后供客户使用。氩气回收的过程完全不影响槽车的充装,并且操作方便。在考虑液氩销售周期性市场影响的情况下,年可创效125万元。

  【1】 凡本网标注明确来源:中国冶金报—中国钢铁新闻网的全部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钢铁新闻网。媒体转载、摘编本网所刊 作品时,需经书面授权。转载时需注明来源于《中国冶金报—中国钢铁新闻网》及作者姓名。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有关规定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标注明确来源:XXX(非中国钢铁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是传递更加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 赞同其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

  【3】 如果您对新闻发表评论,请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并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 责任。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贞里三区26楼 邮编:100029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中国冶金报/中国钢铁新闻网法律顾问:大成律师事务所 杨贵生律师 电话 Email:guish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