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天奈科技(688116):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2023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更新版)/h1>

时间:2023-09-14 来源:新闻中心

  天奈科技(688116):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2023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更新版)

  原标题:天奈科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2023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更新版)

  一、关于前次募投项目………………………………………………第1—13页 二、关于融资规模和效益测算……………………………………第13—42页 三、关于经营业绩…………………………………………………第42—65页 四、关于应收账款与存货…………………………………………第65—83页 五、关于其他………………………………………………………第83—94页

  公司前次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内容、延期的详细情况如下: (1) 年产300吨纳米碳材与2,000吨导电母粒、8,000吨导电浆料项目 年产300吨纳米碳材与2,000吨导电母粒、8,000吨导电浆料项目系公司IPO募投项目,该项目原计划自2019年开始建设,建设期为2年,预计建成时间为2020年12月,计划实施地点位于镇江新区新材料产业园松林山路 86号。该项目延期及变动的详细情况如下:

  2019年上半年,该项目主要完成项目备案、环评审批等工作,后续因公司IPO募集资金尚未到位,项目厂区建设工作未开展。2019年9月末,公司IPO募集资金到账,公司开始做厂房建设等土建施工,项目实施进度较计划累计延期约8个月。

  2020年2月至5月,受宏观外部环境影响,公司土建工程材料及相关施工设备进场困难,实施工程人员到场受到制约,该项目土建施工基本处于停滞状态,项目实施进度较计划累计延期约12个月。

  2020年 6月起,公司恢复了建设,但受外部环境影响,实施工程人员作业仍然受到限制,整体进度仍然较为缓慢。截至2020年12月,该项目仍处于土建施工阶段,项目实施进度较原计划累计延期约15个月。

  2020年12月,公司结合现有项目地块区域优势条件,优化募投项目产品方案布局,将不同募投项目中相同或相似工艺的产品放在同一厂区进行集中生产,以减少分散布置所需的公辅设施设备投入,方便区域化的集中管理及节约生产用地。因此,公司对“年产3,000吨碳纳米管与8,000吨导电浆料及年收集450吨副产物氢项目”和“石墨烯、碳纳米管与副产物氢及相关复合产品生产项目”实施内容重新分配。本次募投项目变更仅将不同项目之间产品做了重新分配,募投项目整体产品未发生实质性变化,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实质内容。详细情况如下:

  年产 300吨纳米 碳材与 2,000吨 导电母粒、8,000 吨导电浆料项目

  年产 3,000吨碳纳米管及 450吨副产物氢(①)、8,000 吨导电浆料(②)

  年产300吨石墨烯(③)、 3,000吨碳纳米管及450吨 副产物氢(④)、10,000 吨导电浆料(⑤)、2,000 吨导电母粒(⑥)

  注:③“年产300吨纳米碳材”项目即为“年产300吨石墨烯”项目。石墨烯属于纳米碳材,由于公司镇江生产基地早期申请项目备案等手续均以纳米碳管为有关产品名称,且公司为国内首批能够商业化量产纳米碳材的企业之一,相关这类的产品在镇江当地不存在别的同类项 目,使用“纳米碳材”更便于审核单位理解以及相关手续的办理,因此公司将名称做调整, 变更前后募投项目建设实质内容未发生明显的变化 上述募投项目变更前后不同项目之间产品结构及规划及变更前后产品对应 关系如下图所示: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年产300吨纳米碳材与2,000吨导电母粒、8,000吨导电浆料项目仅开展了前期筹备及土建工作,募集资产金额的投入比例为 10.36%,公司预计无法于原定的建成时间完成该项目建设,公司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2年12月。

  截至2022年12月末,该项目已基本完成建设,并于 2023年1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建设进度与变更后的计划基本一致。

  综上,该项目延期主要系受宏观外部环境、项目内容重新分配等因素影响,该等延期因素在申请前次募集资金时无法合理预计。截至2023年6月,该项目已建成转固,项目建设进度与变更后的计划基本一致。

  石墨烯、碳纳米管与副产物氢及相关复合产品生产项目系公司IPO募投项目,该项目原计划自2019年开始建设,建设期为2年,预计建成时间为2020年12月,计划实施地点位于江苏常州市西太湖科技产业园(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

  “石墨烯、碳纳米管与副产物氢及相关复合产品生产项目”原计划实施主体为常州天奈,实施地点位于常州市武进区。母公司天奈科技位于镇江新材料产业园,距离常州市武进区约65公里。2019年下半年,公司获知镇江新材料产业园有土地待出让,该地块位于江苏镇江新材料产业园孩溪路以南、粮山路以西,公司积极联系当地政府并于2019年12月与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了《投资协议书》,约定了项目用地事宜。相比于原位于常州市武进区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新实施地点与天奈科技母公司同位于镇江新材料产业园内,距离仅5公里左右。公司变更实施地点后,能轻松实现生产的统一管理,并便于两个厂区生产负荷的及时调整、生产人员、设备检修人员的灵活调配,原材料采购及产品发运也具有了较强的协同性,提升了公司整体运营效率。公司考虑到上述效应,将项目实施地点改到镇江新材料产业园内,同时,基于提高管理效率的考虑,实施主体改为母公司天奈科技。项目实施进度较原计划延期约12个月。

  2020年2月至5月,项目开始开展前期工作,但受宏观外部环境影响,企业内部项目人员及外部第三方工程设计机构及项目专家评审的现场工作均无法正常开展,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基本处于停滞状态。2020年下半年,该项目完成了项目的前期安全预评价和总图规划等工作,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受外部环境影响,整体进度仍然晚于预期。截至2020年底,项目实施进度较原计划累计延期约19个月。

  2020年末,公司预计无法于原定的建成时间完成该项目建设。同时,2020年12月,公司基于集中生产的考虑,将募投项目的实施内容与“年产300吨纳米碳材与2,000吨导电母粒、8,000吨导电浆料项目”进行了重新分配。结合项目建设的情况,公司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2年12月。

  2022年3月至5月,受宏观外部环境影响,项目土建工程材料及相关施工设备进场困难,实施工程人员到场受到制约,进度有 2个月延期;同时受2022年6月至8月江苏高温天气影响,土建室外作业进度有所放缓,土建施工总体进度有2个月延期。上面讲述的情况导致项目实施进度较变更后计划累计延期约4个月。

  2022年11月至 12月,因受宏观外部环境影响,部分设备采购及设备调试的技术人员到场受到制约,导致项目建设进度较原计划进一步滞后2个月左右。

  2022年12月,该项目部分产线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开始陆续转固,正在进行剩余产线的设备采购及安装,由于前期外部环境影响导致项目延期约6个月,公司预计无法于原定的建成时间完成该项目建设,因此公司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3年6月。

  截至2023年6月末,碳纳米管与副产物氢及相关复合产品生产项目主体已建成转固,项目建设进度与变更后的计划基本一致。

  综上,该项目延期主要系受宏观环境、项目内容重新分配等因素影响,该等延期因素在申请前次募集资金时无法合理预计。

  碳纳米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系公司 IPO募投项目,该项目原计划自 2019年开始建设,建设期为2年,预计建成时间为2020年12月,计划实施地点位于江苏省常州市西太湖科技产业园。

  公司“碳纳米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实施地点位于江苏省常州市西太湖科技产业园。2020年初,公司了解到西太湖科技园内的常州石墨烯小镇系以石墨烯产业为主导产业的省级特色小镇,与公司主要营业业务相匹配,在区域环境上也更适合企业组织研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对科研人才的吸引度,符合公司长期发展的需要。鉴于企业研发管理的新趋势,经公司审慎考虑,2020年4月,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研发配套措施更健全的西太湖科技园内的常州石墨烯小镇(研发办公集中区)。

  截至2020年12月,由于尚且还没有取得常州石墨烯小镇对应土地,至此项目实施进度较原计划已累计延期约24个月。

  2020年末,公司预计已无法于原定的建成时间完成该项目建设,公司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2年12月。

  由于常州石墨烯小镇地块土地使用权的取得需要等待较长时间,公司在取得土地使用权之前没办法开展募投项目建设。2021年 3月,为加快该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考虑到公司已取得常州市西太湖科技产业园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因此公司将“碳纳米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回原实施地点,并开始建设施工作业。截至2021年末,项目处于土建工程阶段,实施进度与变更后的计划基本一致。

  2022年3月至5月,受宏观外部环境影响,该项目土建工程材料及相关施工设备进场困难,实施工程人员到场受到制约,同时受2022年6月至8月江苏高温天气影响,土建室外作业进度有所放缓。上面讲述的情况导致项目建设进度较原计划延期约 4个月。2022年,该项目土建施工已完成,正在进行设备采购及安装,但因受宏观外部环境影响,部分设备采购及设备调试的技术人员到场受到制约,导致项目建设进度较原计划进一步滞后2个月左右。由于上述因素合计导致项目实施进度较变更后计划累计延期约6个月。

  截至2022年末,原承诺投入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底全部使用完毕,由于前期受外部环境影响,导致项目进度延后约6个月,公司预计无法于原定的建成时间完成该项目建设。因此公司计划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调整至2023年6月。

  2023年3月,公司将“年产300吨纳米碳材与2,000吨导电母粒、8,000吨导电浆料项目”结项后节余资金4,738.87万元转入“碳纳米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由于项目资金投入的增加,导致项目建设周期有所加长。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公司经审慎研究,将“碳纳米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3年12月。

  截至2023年6月末,“碳纳米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正在进行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建设进度与变更后的计划基本一致。

  综上,该项目延期主要系受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宏观外部环境、项目投入资金增加的影响,该等延期因素在申请前次募集资金时无法合理预计。截至 2023年6月,项目建设进度与变更后的计划基本一致。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延期主要系受宏观外部环境影响,公司项目的施工作业、物料采购、基本的建设等受一定的影响,设备采购及技术人员到场受到制约,和公司对部分项目的实施地点进行变更所致,该等延期因素在公司申请前次募集资金时无法合理预计。

  虽然受到外部环境制约,但公司一直持续积极地推进项目建设。在公司积极地推进下,IPO项目的产能建设项目均已建设完成,研发中心项目预计将于 2023年底完成,公司项目实施环境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IPO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以及募集资产金额的投入情况如下: 及安装,项目建设进度与变更后的计划基本一致。

  综上,该项目延期主要系受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宏观外部环境、项目投入资金增加的影响,该等延期因素在申请前次募集资金时无法合理预计。截至 2023年6月,项目建设进度与变更后的计划基本一致。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延期主要系受宏观外部环境影响,公司项目的施工作业、物料采购、基本的建设等受一定的影响,设备采购及技术人员到场受到制约,和公司对部分项目的实施地点进行变更所致,该等延期因素在公司申请前次募集资金时无法合理预计。

  虽然受到外部环境制约,但公司一直持续积极地推进项目建设。在公司积极地推进下,IPO项目的产能建设项目均已建设完成,研发中心项目预计将于 2023年底完成,公司项目实施环境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

  项目土建施工已完成,正在进行设备 采购及安装,原承诺投入募集资金已 于2022年底全部使用完毕

  由于项目投资增加,公司通过自有资 金继续投入项目建设 2,194.16万 元。 2023年3月,“年产300吨纳米碳 材与2,000吨导电母粒、8,000吨导 电浆料项目”结项后的节余资金 4,738.87万元转入本项目,项目拟 投入金额增加至8,188.94万元。 截至2023年6月,该项目正在进行 设备采购及安装,预计将于2023年 12月末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公司可转债项目进展顺利,项目未进行延期或变更。公司前次可转债募投项目一期项目的土建施工已完成,正在进行设备采购与安装工作,一期项目预计将于2023年12月底前建成,与计划进度基本一致。

  根据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募投项目变更及需履行的程序如下:

  综上所述,公司前次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内容、延期具有合理性,历次变更均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实质内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历次变更均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变更主要系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将不同募投项目的实施内容做了重新分配以及项目延期,均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实质内容。公司上述变更主要系公司为发挥集中生产管理的优势、提升公司运营效率,公司项目实施环境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

  (二) 前次募投项目当前实施进展及后续使用计划,募集资金是否按变更后计划投入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具体如下:

  年产300吨纳米 碳材与2,000吨 导电母粒、8,000 吨导电浆料项目

  [注]碳纳米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承诺投入资金为3,450.07万元,已于2022年12月31日使用完毕。依据公司2023年3月22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年产300吨纳米碳材与2,000吨导电母粒、8,000吨导电浆料项目”结项后,除用于支付尾款的资金外,节余资金4,738.87万元转入碳纳米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碳纳米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拟投入金额增加至8,188.94万元

  公司IPO募投项目中,“年产300吨纳米碳材与2,000吨导电母粒、8,000吨导电浆料项目”已于2023年3月结项,剩余资金将用于支付项目尾款;“碳纳米管与副产物氢及相关复合产品生产项目”主体已建成转固,承诺投入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碳纳米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基建工程已完成,正在进行有关系统装配,预计2023年12月建成。“碳纳米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承诺投入募集资金母粒、8,000吨导电浆料项目”节余后转入的资金,将用于设备购置等资本性支出。

  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尚在建设中,其中一期项目的土建工程已完工,正在进行设备采购与安装,预计一期项目将于2023年12月建设完毕,募集资金按照计划投入。

  (三) 前次募投项目变更前后非资本性支出的具体金额及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

  公司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92,743.25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2,900.07万元。

  根据IPO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非资本性支出的内容主要为各募投项目的预备费、铺底流动资金。前次募投项目变更前后,实际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投入资本性支出,未投入非资本性支出。截至 2023年 6月30日,前次募集资产金额的投入情况具体如下:

  年产 3,000吨碳 纳米管与 8,000 吨导电浆料及年 收集 450吨副产 物氢项目

  [注1]公司“年产3,000吨碳纳米管与8,000吨导电浆料及年收集450吨副产物氢项目”建设完成并转固后,考虑到“碳纳米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预计投入资金增加,公司将节余资金4,738.87万元全部用于“碳纳米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项目工程建设及设备费用,未用于非资本性支出

  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83,000.00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1,502.50万元,该项目未进行募投项目的变更,项目募集资金均用于资本性支出投资。

  1. 获取并查阅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对账单、项目台账,实地查看了前次募投项目建设情况,了解并核实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状况及建设进度;

  2. 查阅了前次募投项目相关公告文件及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备案、历次变更、延期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文件,访谈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了解前次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的具体原因,了解募投项目实施环境及后续使用计划; 3. 核查了前次募投项目变更前后非资本支出的具体金额及占比。

  1.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变更具有合理的原因,历次变更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并进行了信息公开披露,项目实施环境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

  2. 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之日,公司前次募投项目均按照计划实施,募集资金均按变更后计划投入;

  3. 前次募投项目变更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均用于资本性支出,符合有关规定。

  根据申报材料,1)这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00,000.00万元(含本数);2)最近一期末,货币资金余额、交易性金融实物资产余额分别为 65,988.01万元、59,255.12万元。

  请发行人说明:(1)本次募投项目具体投资构成及明细,各项投资构成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是否全部使用募集资产金额的投入;(2)结合现有货币资金用途、现金周转情况、利润留存情况、预测期资金流入净额、运用资金缺口等情况,说明本次募投项目融资规模的合理性,补充流动资金及视同补充流动资金比例是不是满足相关监管要求;(3)募投项目预计效益测算依据、测算过程,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司历史效益情况,说明效益测算的谨慎性、合理性;(4)上述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第五条、《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第7-5条发表核查意见。(审核问询函问题3)

  (一) 本次募投项目具体投资构成及明细,各项投资构成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是否全部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单位:万元

  2.天奈科技锂电材料眉山生产基地项目(一期)项目(以下简称眉山项目) 本项目总投资额为120,000.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100,000.00万元,剩余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公司聘请了镇江万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就本次募投项目的投资金额进行了测算,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项目建筑工程费的单位造价标准主要参考同地区公司的单位造价情况、施工单位的报价、类似项目的合同单价后进行预估得到,整体建筑工程费平均单位造价为2,940.25元/平方米。

  其中,厂房及普通仓库土建造价标准约2,000至2,800元/平方米;危化库由于安全防护的要求,建筑工艺相对复杂,造价标准为5,500元/平方米;危废及一般固废库、其他辅助设施造价为3,500元/平方米左右;综合楼及办公设施土建造价为3,500元/平方米,装修造价2,000元/平方米,合计造价为5,500元/平方米。建筑工程费明细及建设造价标准如下:

  根据规划设计方案,道路、场地工程合计约60,242 平方米;根据公司常用道路的施工成本,单位造价 估算为480.00元/平方米

  根据规划设计方案,场地土方垫高合计约239,976 平方米;根据施工单位询价,单位造价估算为55.0 元/平方米

  根据规划设计方案,围墙、门头合计约1,700平方 米,含门头石材、字体,伸缩门及人员、车辆进出 通道设备费用;根据施工单位询价,单位造价估算 为2,600元/平方米

  根据规划设计方案,绿化工程约13,350平方米;根 据类似项目价格进行预估,单位造价估算为180.00 元/平方米

  给排水工程含全厂生活自来水、工业自来水、消防 喷淋、消防栓管网、雨水管网、污水管网及污水提 升系统,根据类似项目经验预估为2,500万元

  室外电缆及照明工程费含由110KV站至各建筑单体 的动力电缆(市电及应急两路),厂区路灯照明、 公辅提升泵阀、在线监测站房电缆电线敷设等,根 据类似项目经验预估为1,200万元

  弱电工程及其他含报警、监控系统,中控室监控主 机系统,厂区网络系统及各单体网络、电话及DCS 联络光缆系统,根据类似项目经验预估为900万元

  眉山项目主要产能与前次可转债募投项目碳基导电材料复合产品生产项目类似,且建设产能规模相似。以浆料产能进行单位投资强度的测算,上述两个项目单位投资额相似,不存在较大差异。眉山项目投资强度具有合理性。

  3. 锂电池用高效单壁纳米导电材料生产项目(一期)(以下简称单壁项目) 本项目总投资额为79,356.48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60,000.00万元,剩余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公司聘请了镇江万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就本次募投项目的投资金额进行了测算,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项目建筑工程费的单位造价标准主要参考同地区公司的单位造价情况、施工单位的报价、类似项目的合同单价后进行预估得到,整体建筑工程费平均单位造价为3,571.40元/平方米。其中,碳纳米管装置车间造价标准为3,000元/平方米;复合产品车间需额外增加净化房工程,造价标准为4,500元/平方米;丙类棚库区仓库造价标准为1,800元/平方米;原料仓库(甲类)及固废危废库(丙类)有特定材料储存及环保防护的要求,造价标准为4,000元/平方米;综合楼及办公设施土建造价为3,500元/平方米,装修造价2,000元/平方米,合计造价为5,500元/平方米。建筑工程费明细及建设造价标准如下:

  根据规划设计方案,道路、场地工程合计约 46,424平方米;根据公司常用道路的施工 成本,单位造价估算为480.00元/平方米

  根据规划设计方案,绿化工程约10,000平 方米;根据类似项目价格进行预估,单位造 价估算为180.00元/平方米

  根据规划设计方案,围墙、门头合计约1,600 平方米,含门头石材、字体,伸缩门及人员、 车辆进出通道设备费用;根据施工单位询 价,单位造价估算为2,500元/平方米

  给排水工程含自来水管网、雨污水管网、室 外消防管网,根据类似项目经验预估为 1,588万元

  室外电缆及照明工程费含路灯照明、世外建 筑电缆工程,根据类似项目经验预估为830 万元

  以150吨单壁碳纳米管原 料为基础,生产7000吨单 壁纳米导电浆料和100吨 单壁纳米功能性材料

  综上,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中,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用于建设工程费、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等资本性支出,超出募集资金的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募投项目的资本性支出部分。

  (二) 结合现有货币资金用途、现金周转情况、利润留存情况、预测期资金流入净额、营运资金缺口等情况,说明本次募投项目融资规模的合理性,补充流动资金及视同补充流动资金比例是否符合相关监督管理要求

  1. 现有货币资金用途、现金周转情况、利润留存情况、预测期资金流入净额、营运资金缺口等情况

  综合考虑公司的日常营运需要、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及使用安排等,公司的资金缺口为119,671.46万元,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截至2023年6月30日,剔除使用受限保证金、有专门用途的募集资金、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和专门用于股份回购的证券账户款项等,公司可自由支配的货币资金为53,555.45万元。

  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0,725.22万元、29,588.32万元、42,420.03万元,最近三年复合增长率为198.88%。根据谨慎性原则,假设未来三年净利润规模每年增长 20%(此处仅用于测算未来三年预计自身经营利润积累情况,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经测算,公司未来三年预计自身经营积累为185,290.69万元。

  公司需维持一定的现金保有量,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最低现金保有量系公司为维持其日常营运所需要的最低货币资金,根据最低现金保有量=年付现成本总额÷货币次数计算。

  依据公司2022年财务数据测算,公司在现行运营规模下日常经营需要保有的最低货币资金为25,661.22万元,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注2]非付现成本包括当期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使用权资产折旧、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应付债券溢折价摊销

  [注4]应收款项周转期=360*(平均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平均应收票据账面余额+平均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平均预付款项账面余额)/营业收入

  [注5]应付款项周转期=360*(平均应付账款账面余额+平均应付票据账面余额+平均合同负债账面余额)/营业成本

  除募投项目的投资需求外,公司计划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建设四川天奈锦城正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美国生产基地项目和欧洲生产基地项目。

  1)公司于2022年9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公司拟以合资公司形式投资四川天奈锦城正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四川天奈锦城正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计划总投资约 30亿元。公司持有四川天奈锦城 70%的股权,按照持股比例测算,预计资金投入需求为21亿元。公司于2022年 9月29日披露了《天奈科技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2)公司于2021年2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3月11日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境外投资设立公司的议案》,拟在美国内华达州里诺市投资5,000万美元全资设立天奈科技(美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国天奈”),开展“年产8000吨碳纳米管导电浆料生产线日披露了《天奈科技关于在境外投资设立公司的公告》。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将上述美国天奈项目投资总额由5,000.00万美元变更为6,177.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为4.24亿元),于2023年4月25日披露了《天奈科技关于境外投资设立公司部分事项变更的公告》。

  3)公司于2022年6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7月15日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德国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公司拟在德国汉诺威全资设立德国天奈,计划总投资1,300万欧元(折合人民币约0.97亿元)建设“年产3,000吨碳纳米管导电浆料生产线日披露的《天奈科技关于在德国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47,194.64万元、131,995.65万元、184,152.76万元,2020年至2022年复合增长率为97.53%。根据GGII预测,到2025年,全球和中国动力锂电池出货量将分别达到 1,550GWh和 1,070GWh,2021-2025年CAGR分别为42.59%和47.51%,将持续快速增长。根据GGII预测,到2025年中国碳纳米管导电浆料出货量将达到84万吨,2022年-2025年中国碳纳米管导电浆料出货量复合增长率预计将到达 77.58%。假设未来三年营业收入每年增长 40.00%(该营业收入增长率仅用于测算运用资金追加额,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业绩作出承诺),参考银监会《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计算方法,以 2020年至 2022年为基础,根据前三年公司营运指标的平均值,测算2023年至2025年各年度运用资金需求量,具体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