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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6-23 来源:新闻中心

  本报讯(记者沈孙晖通讯员蔡芝芝)近来,象山石浦一家气体公司因违法充装气体和不标准查验气瓶等行为,被罚款17万元。

  据悉,这家企业从事工业气体充装。石浦商场监管分局会同宁波市特种设备查验研究院的技术人员进行全方位检查时,发现其正在违规进行氩气和二氧化碳两种气体的假冒。但对方只获得了氩气、氧气、氮气和二氧化碳四种气体的独自充装答应,并不包括混合气体充装答应项目。

  “氮气和二氧化碳是焊接维护气体,氧气是助燃气体,这三种气体的运用作用天壤之别,实践出产操作中若气瓶错用、气体混杂,极易引发安全事故。”石浦商场监管分局相关负责人告知记者。

  对此,石浦商场监管分局当即责令该企业中止违反法令规定的行为,期限整改,并根据相关法令处以罚款17万元,没收违法来得到的3340元。此外,依法对涉案企业气瓶实验室的负责人罚款5000元。

  商场监管部门提示相关企业,必定要在获得行政答应的前提下操作充装气体,不行冒险进行超范围假冒。一起,提示很多购买的人,在收到充气站拿回来的液化石油钢瓶时,必须细心检查瓶颈处的查验日期是否超期(液化石油钢瓶查验周期为4年)。一经发现钢瓶超期,可拨打12365做监督告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