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贮罐站应设置防火围堰,围堰的有用容积不该小于围堰最大液氧贮罐的容积,且高度不低于0.9m;
2、医用液氧贮罐和运送设备的液体接口下方周围5m范围内地上应为不燃资料,在机动运送设备下方的不燃资料地上,不该小于车辆的全长;
3、氧气储罐及医用液氧贮罐本体应设置标识和警示标志,周围应设置安全标识。
1、医用液氧贮罐与医疗卫生机构外修建之间的防火距离,应契合现行国家标准《修建规划规划防火标准》GB 50016 的有关规则;
注:国家标准《修建规划规划防火标准》GB 50016-2014 对医用液氧贮罐与医疗卫生机构外修建之间的防火距离规则如下:
4、固定容积的氧气储罐与修建物、储罐、堆场等的防火距离不该小于4.3.3的规则.
5、医疗卫生机构液氧贮罐处的实体围墙高度不低于2.5m;当围墙外为路途或开阔地时,贮罐与实体围墙的距离不该小于1m;围墙外为修建物、构筑物时,贮罐与实体围墙的距离不该小于5m;
6、医用液氧贮罐与医疗卫生机构内部修建物、构筑物之间的防火距离下图,不该小于表4.6.4的规则。